发表时间:2025/09/30 广州收数公司
物业服务费债务(如业主拖欠物业费、物业公司因服务不达标需承担责任)是小区常见纠纷。业主与物业公司作为债务双方,需在履行义务的同时,合理维护自身权益。
对业主(债务人)而言,需区分 “合理拒付” 与 “违法拖欠”。若物业公司未按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(如卫生无人清理、安保缺失导致财物被盗、公共设施损坏未维修),业主可收集证据(如照片、视频、业主委员会证明),与物业公司协商 “减免部分物业费”,或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整改,整改期间可暂缓支付物业费。但需注意,不得无理由拖欠物业费,若仅因 “对业主委员会不满”“邻里纠纷” 等与物业服务无关的理由拒付,物业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业主需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。
对物业公司(债务人)而言,需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服务,避免因服务不达标承担责任。若业主因物业公司服务问题遭受损失(如因电梯故障导致受伤),物业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。同时,物业公司不得采取 “断水、断电、限制出行” 等违法方式催收物业费,若采取此类措施,业主可向住建部门投诉,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。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时,需在诉讼时效内(3 年)主张权利,可通过发送催款函、张贴公告等方式中断时效,避免因时效过期无法追讨。
此外,双方可通过业主委员会、社区居委会调解解决纠纷,若调解无果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提交物业服务合同、服务记录、缴费凭证等证据,由法院依法裁判。